
| ∎ | 銀 行:台北富邦銀行 |
| ∎ | 代 碼:012 |
| ∎ | 帳 號:8168000-2916122 |
| ∎ | 預約訂房:請於訂房日後2天內預付五成訂金(逾期恕不保留房間) |
| ∎ | 預定春節、連續假日及特殊節日,請預付全額訂金且無法退款取消或延期,謝謝! |
| ∎ | 匯款完成後,請加(Line ID:@370szmoy)填單告知匯款帳號後五碼、預約人姓名、聯絡電話及訂房日期,以便為您查詢款項是否入帳成功。 |

| ∎ | Check in 入住:PM3:00以後(含)管家貴賓接待最晚至PM5:00,Check out退房:AM11:00以前(含),因每日管家需全面清潔消毒後迎接下一組貴賓,整房時間有限故不接受延遲 退房要求,若有延遲退房情形發生將逾時收費,敬請見諒。 |
| ※續住旅客隔日管家沒有再次進館打掃服務。 ※延遲退房每小時5000元、達半小時以$2500計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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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貴賓住房必須提供兩位入住者身分證拍照正反面並完整登記作為入住保證人,以便責任歸屬及有關 單位備查;貴賓入住前需將租金尾款交予現場接洽管家或網路銀行轉帳。 |
| ∎ | 本館入住時需有保證金新台幣8000元。退房時確認園區及館內外各項物品皆無遺失或損毀將立即退還保證金,館內外所有物品請妥善使用,如有損壞將按損壞賠償表單金額於退房時賠償。 |
| ∎ | 依環境部公告:自114年1月1日起旅宿業不主動提供一次性備品。若貴賓於入住時有備品需求當下可向管家購買(備品包為新台幣100元整,管家離開後不再進館提供)。 |
| ∎ | 本會館提供二間雙人房及二間四人房,標準入住為12人,加床(單人)每人收費新台幣1,500元整,超過標準人數皆按加床方式收費,本館最多可容納20人。 |
| ∎ | 本會館入住提供旅客二個電動大門遙控器、八張門禁房卡需退房時全數繳回。如有遺失需賠償金額(電動遙控器$3000/個、門禁卡$1000/張、電動窗簾及電視遙控器$5000/個) |
| ∎ | 入住貴賓攜帶至本會館的現金或貴重物品及車輛均需由貴賓自行妥善保管,並於辦理退宿後一併帶離,本會館不負保管責任。 |
| ∎ | 本會館嚴禁室內吸菸、嚼檳榔。不論是香菸、電子菸、水菸均一律嚴禁於館內使用,各單項違反者罰款新台幣$10,000元整。 |
| ∎ | 本會館已申請治安稽查巡邏點,嚴禁各項毒品交易或吸食等非法行為,如經發現除直接取消所有住宿權利及沒收一切費用外,另需賠償特殊清潔費新台幣$30,000元整。 |
| ∎ | 不論住宿貴賓因故意或過失,導致本會館內外的傢俱、家飾、窗簾、家電用品或其他器具或設備、植栽草坪等毀損,入住貴賓需賠償毀損價金及停業維修時之營業損失。 |
| ∎ | 本會館全區任何情形下嚴禁施放煙火及嚴禁使用非配置之瓦斯器具,如有違反者罰款新台幣$30,000元。 |
| ∎ | 本會館戲水池僅供景觀及拍照使用,嚴禁入住貴賓及幼童在池畔跑鬧及推入、跳水嬉玩,入住貴賓倘若違反規定而導致意外事故發生,所有責任全由住宿貴賓自行負責。 |
| ∎ | 本館謝絕訪客。若有訪客或廠商到本館相聚同歡或活動佈置均請訂房時提前告知,訪客或廠商酌收清潔費,每人新台幣1,000元整,所有訪客於當日23:00前必須離場,入住前未告知或訪客逾時未離場均酌收清潔費每人新台幣1,500元整,本館不提供臨時加床服務。 |
| ∎ | 館內外禁止攜帶寵物,若入住貴賓擅自攜帶寵物進入,每隻罰款新台幣20,000元整。 |
| ∎ | 本會館提供貴賓付費晚餐服務,可於訂房窗口詢問私廚廠商,若自行找外燴請提早告知備註,若沒有告知安排視同訪客規定。 |
| ∎ | 如欲在本會館內舉辦各項活動派對佈置,請遵守不黏貼任何東西在牆壁上,或必須使用不傷牆壁之膠帶,如經發現有破壞裝潢或弄污之處需付完全恢復原狀之賠償費用。 館內外禁止使用有亮片的氣球及水球,一但造成館內清潔困擾則加重清潔費新台幣10,000-20,000元(裝潢及牆壁損傷都將按項計費)。 |
| ∎ | 請入住貴賓勿飲酒過量,本會館除烤肉區大型垃圾桶外,室內及園區(含泳池內)均不可隨意酗酒後嘔吐,如若造成本會館內外有嘔吐物及嚴重異味,需賠償新台幣$30,000元整。如若隨意嘔吐造成館內傢俱設備受損,除損害清潔費照價賠償外,需另賠償營業
損失費新台幣 90,000元整 (館內外使用請維持清潔,過度髒亂或外來廠商遺留垃圾將視情節輕重酌收垃圾處理及清運費新台幣5,000至20,000元) |
| ∎ | 依民宿管理辦法規定,晚上十點至翌日上午八點為寧靜時間,嚴格禁止使用自帶戶外音響及切勿在戲水池畔及烤肉區大聲喧嘩,一但發現旅客違反規定本館即立即採取斷電措施,倘若因鄰居檢舉而遭警察開單至現場者一律罰款新台幣50,000元,本館若遭開罰,貴賓需負責全額罰款外,需另給付停業風險損失100,000元整。 |

| ∎ | 延期住宿,於住宿前14天告知,將保留訂金3個月,期限內擇期住宿。(入住日前7天內不得延期) |
| ∎ | 付訂後僅提供一次延期服務 ,已確定延期後無法再要求退費或再延期 (延期時間:需於原入住日延後三個月內選擇空檔日期入住,並按入住當日包棟房價收費) |
| ∎ | 預定春節、連續假日及特殊節日,請預付全額訂金且無法退款取消或延期,謝謝! |
| ∎ | 本館訂金之收取,依照觀光局頒佈《定型化契約》規定,並依法令規定比率進行取消訂房之扣款如下: |
| 旅客住宿日當日取消訂房扣預付訂金金額100% | |
| 旅客於住宿日前1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80% | |
| 旅客於住宿日前2-3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70% | |
| 旅客於住宿日前4-6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60% | |
| 旅客於住宿日前7-9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50% | |
| 旅客於住宿日前10-13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30% | |
| ∎ | 如遇天災(如地震、颱風)導致交通中斷無法前來,經主管單位發佈之訊息,可退還訂金 100%(或可延期半年以一次為限)。 |
| ∎ | 住宿當日逢颱風或地震或政府公佈當地疫情提升至三級警戒等不可抗拒之因素(以當地縣市政府頒布狀況為準則)時無條件退回全額訂金或保留訂金 |
| ∎ | 颱風改期或取消以宜蘭當地或住客居住地的陸上警報為主,以中央氣象局宣布為主 |
| ∎ | 預定住宿日於14日前訂房者可提出延期一次,一旦確認後無法再有取消延期或退館之理由。 |
合法民宿:2058號
訂房專線: 0970-559556
地址:宜蘭縣三星鄉三星路三段141號
訂房官方Line ID:@370szmoy
LA VILLA宜蘭頂級會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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